到2020年底前,替代比例达到60%以上;全面使用水性胶黏剂,到2020年底前,替代比例达到100%。在平面板式木质家具制造领域,推广使用自动喷涂或辊涂等先进工艺技术。加强废气分类收集与处理,有机废气收集效率不低于80%,对喷漆、烘干废气要采取焚烧等末端治理措施。通过上述措施,木质家具制造企业VOCs综合去除率达到50%以上。
④船舶制造行业。……
⑤工程机械制造行业。……
⑥钢结构制造行业。……
⑦卷材制造行业。……
3.包装印刷行业VOCs综合整治…..
4.其他工业行业VOCs综合治理
各地应结合本地产业结构特征和VOCs治理重点,因地制宜选择其他工业行业开展VOCs治理。
(2)深入推进交通源VOCs污染防治
统筹推进机动车排放控制和油品储运销油气回收治理,全面加强交通源VOCs治理。
①机动车VOCs综合治理
以汽油车尾气排放和蒸发排放控制为重点,推进机动车VOCs减排。一是实施更严格的新车排放标准。自2017年1月1日起,全国实施轻型汽油车第五阶段排放标准。自2019年7月1日起,全国实施轻型汽油车第六阶段排放标准,引入车载油气回收技术(ORVR),显著降低蒸发排放;同时,全国实施摩托车第四阶段排放标准。二是强化在用车排放控制。严格实施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,淘汰到期的老旧轻型汽油车和摩托车,重点地区通过缩短摩托车使用年限标准等,基本淘汰2009年底前注册登记的摩托车;强化在用车检测/维修制度,重点地区推行轻型汽油车燃油蒸发检测,确保活性炭罐正常运转。三是全面提升燃油品质。加快实施国六汽油标准,显著降低烯烃、芳烃含量和夏季蒸汽压。四是加强环保监管。定期开展对新车生产一致性、在用车符合性、在用车环保检验、油品质量等环保监管,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全国联网,加快引入道路遥感等简易快速识别技术。四是逐步加强城市路网设计的合理性,强化城市交通管理,减少机动车使用频率和怠速时间,推广绿色出行方式和文明驾车习惯。
②油品储运销油气回收治理……
(3)有序开展生活源VOCs污染防治
为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,重点地区除完成重点工程外,还应加强建筑装饰、汽修、干洗、餐饮等生活源VOCs治理,同时结合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、秸秆禁烧等工作,减少民用散煤和生物质燃烧的VOCs排放。
①建筑装饰行业VOCs综合治理。倡导绿色装修,推广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建筑涂料、木器涂料、胶黏剂等产品。按照《室内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》要求,严格控制装饰材料市场准入,逐步淘汰溶剂型涂料和胶黏剂。到2020年底前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、长三角、珠三角等建筑内外墙涂饰全面推广使用水性涂料。完善装修标准合同,增加环保条款,培育扶持绿色装修企业。推广鼓励开展装修监理和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检测验收。
②汽修行业VOCs治理。大力推广使用水性、高固分等低挥发性涂料,到2020年底前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、长三角、珠三角等汽修行业低挥发性涂料使用比例不低于50%。
③其他生活源VOCs治理。
(4)建立健全VOCs管理体系
①实施排污许可制度。建立健全涉VOCs工业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程序、监督管理要求及相关技术规范等。加快石化行业VOCs排污许可工作,2017年底前,完成石化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。2018年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率先开展农药、医药等行业排污许可试点,2020年底前,对农药、医药、电子、汽车等VOCs排放重点行业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。通过排污许可管理,落实企业VOCs源头削减、过程控制和末端污染治理工作,落实企业自行监测、台账记录和定期报告制度,推进企业全面达标排放。
②完善VOCs污染防治经济政策。研究扩大VOCs排污收费范围,逐步涵盖VOCs治理重点行业。选择石化、化工、工业涂装、包装印刷等VOCs治理重点行业,实施环保“领跑者”制度。……将VOCs治理技术纳入《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》。
(5)全面加强能力体系建设
①加强统计与调查。
②建立健全VOCs监测监控体系。
③加快标准体系建设。
④加快推广低挥发性产品。涂料行业重点推广水性涂料、粉末涂料、高固体分涂料、无溶剂涂料、辐射固化涂料(UV涂料)等环境友好型涂料。胶黏剂行业要加快推广水基型、热熔型、无溶剂型、紫外光固化型、高固含量型及生物降解型等产品。油墨行业要大力推广使用水性、大豆基、紫外光固化等低VOCs含量产品。
四、实施一批重点工程
(1)石油和化工行业治理重点工程。2017年底前,250家、总炼油能力7.1亿吨的石油炼制企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完成VOCs治理工作。加大化工企业VOCs治理力度,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管理要求,“十三五”期间,全国完成7100家医药企业、2000家农药企业VOCs治理任务。
(2)工业涂装治理重点工程。2017年底前,60家、560万标箱生产能力的集装箱生产企业完成水性环保涂料替代,并建设末端治理设施。2020年底前,全国1.3万家汽车制造企业、3400家木质家具生产企业、600家船舶制造企业、1300家工程机械制造企业、5000家钢结构生产企业,完成低挥发性涂料替代、低VOCs排放涂装工艺改造及末端治理工程建设。位于重点地区的企业,应加快工程实施进度。
(3)包装印刷治理重点工程。……
(4)油气回收治理重点工程。……
(5)城市VOCs治理综合示范工程。选择一批VOCs排放量大、污染较为严重、产业特征明显、具有一定工作基础条件的典型代表城市,开展城市VOCs治理综合示范试点。围绕环境空气质量管理需求,不断建立健全VOCs管理体系,推动VOCs治理模式、监管方式及经济政策支持方面制度创新,推动污染治理技术进步,带动全国VOCs防治工作。
五、保障措施
(1)加强组织领导。环境保护部、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、质检总局、能源局共同组织实施本方案,加强部际协调,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、密切配合,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,要将各地实施情况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环境空气质量考核体系。
(2)加大投入与金融信贷支持。各地通过利用专项资金、扩大绿色信贷等方式支持企业实施VOCs防治。鼓励企业积极采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。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加大对VOCs污染防治的支持力度,各级地方财政加大对VOCs监测监控体系建设、排放控制技术研发和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试点示范项目的资金投入。鼓励金融机构给予优惠信贷支持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直接融资,募集资金用于VOCs污染治理。
(3)强化科技支撑。
(4)加强监督执法。各地要加强日常督查和执法检查,依据排污许可要求对重点行业VOCs污染治理设施、台账记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推动企业加强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,防止企业弄虚作假,对不达标企业依法严肃处理。……
(5)加强调度与考核。加强大气环境形势分析,定期调度重点工程项目的完成情况,掌握重点行业减排项目进展。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。
(6)加强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。督促各地完善信息公开制度,向社会公开VOCs排放重点企业名单及VOCs排放情况。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,企业应主动公开污染物排放、治污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。加大VOCs环境管理宣传力度,鼓励、引导公众主动参与减排。